一、先講結論:大多數情況「一式三份」
一般到郵局辦理存證信函,最常見的做法是同內容列印三份(俗稱一式三份)。重點不是「印幾張紙」而是「郵局要留存一份副本」作為存證資料,日後你才能拿副本與郵寄紀錄作證。
最常見的一式三份(單一收件人)
- 寄送用:寄給收件人的那一份
- 郵局存查用:郵局留存的副本(存證核心)
- 你自己留存:自己保留的副本(建議與郵局存查內容一致)
二、多位收件人/副本怎麼辦?「每個對象都要有一份寄送用」
如果你不是只有一位收件人,而是有多位收件人或要副本(CC),實務上會變成:
- 每一位收件人:要各自有一份「寄送用」
- 每一位副本對象:也要各自有一份「寄送用」(如果你真的要寄副本)
- 另外再加:郵局存查用 + 你自己留存(通常各 1 份)
快速算式(好用)
總份數 ≈(寄送用:收件人數 + 副本數) + 郵局存查 1 + 自己留存 1
例如:2 位收件人、1 位副本 → 寄送用 3 份 + 存查 1 + 留存 1 → 共 5 份(同內容)。
三、附件怎麼算?實務原則:附件也要能被「對照」
常見情境:你在信函裡引用「合約、對帳單、截圖、收據」。你不一定要把全部附件都做存證,但至少要做到:
- 在正文清楚列出附件清單(附件一:合約影本、附件二:對帳單…)
- 若附件是你主張的關鍵證據,建議附件也一併附在郵局存查副本(避免對方否認你寄了什麼)
- 截圖建議印出並標注日期與來源(例如:對話截圖、匯款紀錄截圖)
四、費用怎麼構成?你會感覺「張數」變多費用就上來
存證信函費用通常與重量、份數、附加的存證/掛號有關。多收件人、多副本、多附件通常費用會上升,原因就是寄送份數與重量增加。
省錢但不失證據力的技巧
- 正文寫清楚事實與請求,附件只放「關鍵」即可
- 附件若很多,正文可以寫「附件另行提供/或可供對照」並保留原始證據(依案件重要性評估)
- 同一套內容不要每份都改動(避免被抓到內容不一致)
五、最常見錯誤(務必避開)
- 每份內容不一致:例如其中一份漏了一段或金額不同,證據力會很傷。
- 收件人資料寫錯:姓名、地址錯誤,容易變成退件或送達爭議。
- 只寫一句「請你處理」:沒有事實、沒有期限,後續很難主張已催告。
- 期限不清楚:建議用「收受後 X 日內」或「於 YYYY/MM/DD 前」。
六、可直接套用的段落(簡短但完整)
主旨:關於(欠款清償/欠租給付/解除契約/返還物品)之正式通知
說明:
一、就(事實:何時、何事、何約定)一事,貴方應於(約定日期/期限)前履行,惟迄今仍未履行。
二、請貴方於收受本函後(7/10/14)日內,完成(付款/返還/交付/修補/搬遷點交)等事項。
三、逾期未履行者,本人/本公司將依法採取必要程序,以維護權益。
七、最後提醒
你可以把存證信函想成:「把你要說的話,用一個能被證明的方式送達」。準備份數的目的,是為了讓「送達內容」與「留存副本」一致,後面真的要協商、調解或訴訟時才站得住腳。